我校沙河校区G区位于昌平区沙河镇满井东村,规划范围东至北沙河西三路,南至北环北路, 西至北沙河西四路,北至高教园南二街。根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本次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是为我校沙河校区G区一期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所服务,确保已施工完成的各项防雷装置的安全标准达到国家和气象学的专业要求。一期项目建筑总面积为126682平方米,分别是:教学综合楼A段等3项,总建筑面积15520平方米;1#教学楼等8项,总建筑面积50495平方米;1#教学服务楼B段等6项,总建筑面积50170平方米;食堂,总建筑面积9801平方米;锅炉房,总建筑面积696平方米。一期项目所有建筑类别为建筑二类。
现我校需进行沙河新校区G-18区一期项目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特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如下:
1、询价名称:开云网页版沙河校区G-18区一期项目防雷装置安全检测
2、工作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开展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成果报告书。
3、报价范围:报价为含税包干价,包括所有安全检测及报告书编制等所有费用。本次报价可参考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避雷装置安全检测收费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3】399号”标准等文件执行并结合市场报价原则进行报价。
4、资质要求:报价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且应在北京市气象局公布的可以从事《建筑防雷设计规范》的检测机构名单中,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报价单位须提供检测资质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等,以上附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公告时间: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24日
6、中标方式:低价中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单位应据实严格编写报价文件且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
(2)一正一副,A4纸打印,必须牢固装订成册,若评审时报价文件散落,造成资料缺失,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3)提交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应含详细的取费依据)以及加盖公章的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清单等;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报价单位名称、地址。
(4)请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9:00-16:30到开云网页版新校区指挥部108室。(联系人:吴迪,13910675360)
9、现场考察:
(1)发包单位不统一安排现场考察。
(2)报价单位可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报价单位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3)现场考察期间,报价单位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发包单位均不负责,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2018年5月17日